十年承诺一朝变?律师如何为企业守住7196平方米厂房 ——从一纸拆迁处罚到法院撤销的法治突围
【基本案情】
一块位于防城港市港口区企沙镇北港村黄泥潭组的土地,面积达7196平方米,上面建有16间铁架棚建筑。这里原是一家海蜇加工厂,十年前曾是当地政府招商引资的“明星项目”,如今却在一纸行政处罚决定下面临拆除命运。
2014年8月20日,防城港市港口区企沙镇人民政府与某贸易有限公司签订了《土地租赁协议》,将黄泥潭码头18308.375平方米土地出租给该公司使用,租期长达29年。协议中明确约定,公司享有“在承租土地上兴建建筑物、构筑物、购置设施、设备等财物的所有权”。该公司接手时,原海蜇加工厂已停业,经其投入资金翻新加固后,产业得以延续,并陆续安置了一千多人就业,得到当时各级政府的认可。
然而随着土地价值显现,2023年相关单位开始推动土地回收。2024年4月,防城港市港口区自然资源局去函指出该加工厂“未办理任何土地及规划审批手续”,涉嫌违法用地及违法建设。同年7月,港口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,要求该公司在7日内自行拆除全部建筑。
企业面临巨额投资损失、千余名员工安置难题,十年经营可能一朝归零。在收到处罚决定书后,该公司委托广西道森律师事务所李少华律师团队,提起行政诉讼,请求法院撤销该行政处罚决定。
【服务内容】
李少华律师介入后,没有仅仅围绕处罚决定的程序性问题展开辩论,而是深入挖掘案件背后的历史脉络与实质公平。
1. 全面调查,还原历史真相
李少华律师团队多次前往现场实地勘查,走访当年参与招商引资的政府部门人员、周边企业及知情群众,厘清建筑从引入、建设到使用的全过程。调查发现,该建筑群并非单纯“违建”,而是当年政府为盘活集体资产、推动地方经济发展而主动引入的招商引资项目,企业是基于对政府承诺的信赖才进行大规模投资。
2. 梳理权属,明确责任主体
李少华律师发现,行政处罚决定中所述的16间铁架棚建筑无具体坐标、无现场标记、无准确测算资料;执法部门引用的7196平方米面积数据仅来源于企业询问笔录,与企业自行统计的4064.04平方米相差近80%;案涉建筑在租赁期满后应无偿归政府所有,但处罚对象却直接指向承租企业,权属关系混乱。
3. 聚焦“历史遗留问题”,突出信赖利益保护
李少华律师在代理意见中强调,本案本质是“历史遗留问题”,不应简单适用现行法律进行“一刀切”处罚。企业基于政府招商引资行为而产生合理信赖,并持续经营多年,地方政府后续态度的转变不应由企业单独承担不利后果。

【服务成果】
2025年1月15日,防城港市港口区人民法院作出(2024)桂0602行初56号行政判决书,全面采纳律师代理意见,撤销了港口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。
法院在判决中指出:
对于历史遗留问题,不能简单将违法建设责任完全归责于企业;
企业在租期内对案涉建筑的占有使用是基于对政府行为的信赖;
在执法部门启动查处程序前,镇政府已委托评估拟补偿地上附着物,该行为实际上已认可企业对地上附着物的权益;
执法部门在事实认定不清、权属不明的情况下作出处罚,属于证据不足、认定事实不清。
判决不仅保住了企业7196平方米的厂房,维护了一千多个就业岗位,更从司法层面肯定了“政府承诺应具有稳定性和可信赖性”的基本原则,体现了法律对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实质保护。

【案例启示】
首先,重视历史文件的保存与事实梳理。企业在与政府合作过程中,应注意保留各类协议、批复、会议纪要等文件,尤其是能证明“政府鼓励、认可或承诺”的相关证据。本案之所以能翻盘,关键在于律师找到了当年的《土地租赁协议》及政府多年来默许经营的痕迹。











